关于离婚手续异地办理的咨询!
[size=5] 我有个朋友,决定跟她丈夫离婚,但她跟丈夫不同一个地区的,她户口在佛山,两夫妻也在佛山居住,结婚的时候是在丈夫家乡江门登记,目前因夫妻矛盾要离婚,我朋友不想去江门办手续,希望就近在佛山办理。所以我在此请问各位大律师,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到原来登记的江门市解决吗?就近在佛山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应该没有问题吧?希望给我一个答复,谢谢了![/size] 彭律师搞过这样的案子,等他来答吧 在等彭律师过来解答 周末愉快,支持论坛,支持朋友:hug: [quote]原帖由 [i]驰骋原野[/i] 于 2010-6-11 20:49 发表 [url=http://www.cnhyw.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89611&ptid=60464][img]http://www.cnhyw.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我有个朋友,决定跟她丈夫离婚,但她跟丈夫不同一个地区的,她户口在佛山,两夫妻也在佛山居住,结婚的时候是在丈夫家乡江门登记,目前因夫妻矛盾要离婚,我朋友不想去江门办手续,希望就近在佛山办理。所以我在 ... [/quote]
楼主好。
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协议离婚的话,则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女方的户口在佛山,所以,在佛山的主管部门办理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只要男方在佛山居住生活达一年以上的,女方就可以在佛山的法院起诉离婚。
[[i] 本帖最后由 北京陆律师 于 2010-6-12 17:24 编辑 [/i]] 不好意思前几天出差,没带电脑无法上网。陆律师说的很专业,按陆律师说的办。
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有一致的安排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原则上由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受理,或者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离开户籍地在现居住地工作生活,至起诉时一年以上)法院受理。
[[i] 本帖最后由 彭律师 于 2010-6-15 22:12 编辑 [/i]] 【法律咨询论坛】八月桂花笑,欢迎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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